打熊前無講好如何分的故事
日期:2009-12-21 作者:管理員
打熊前無講好如何分的故事
2009年12月19日 葉中平
某某人中了大獎的新聞大家都看不少,但因為彩金分配而鬧上法庭的事可能就很少聽到了。最近看了一則新聞:法國一對男女因為老虎機的彩金如何分配一事鬧上了法庭,劇情卻非常之簡單。
老虎機在澳門的賭場甚至普通的游戲機室都可以看到,玩這東西有二個必備的條件,一是投入錢,二是按動開關。這樣老虎機內(nèi)跑出的圖案就代表你這一次的輸與贏,這是一種結(jié)果公告。
打官司的一對法國男女是好朋友,又是賭場??汀T谌路?,他們一起玩老虎機,由女方投入了50歐元,男方控機,結(jié)果他們中獎了,若獎金不多,我估他們開心的食一頓大餐就算祝賀這種好運的來到。問題是其好運特別的大旺,是一個特別大的獎,獎金是217萬歐元(折合人民幣約2200萬)。這樣問題就出現(xiàn)了:女方要完全占有這獎金,認為自己投入錢是要承擔全部失去的風險的,而男方并無任何風險。這樣的爭端最終鬧上了法庭,假如你是這案件的判官的話,你會如何判決呢?我也問了一些中國朋友,多數(shù)認為出錢的人應占獎金的多數(shù),按動開關的人也應分得一定的數(shù)目,因為是這動手之人的運氣好才會中獎的??磥磉@是有一定代表性的中國式的“理”了。你看,法國法院對這案件的判決也基本相同,本周二公告的法庭結(jié)果如此:出錢的女人占80%,控機的男人占20%??磥磉@個地球的東西方的"理"也很接近呢!又證明了孔子的"人性相近"的道理了。聽這判決,男的同意了,但這出賭資者、那女的表示不服還會上訴,理據(jù)是她把這案件比作打字員與作家,難道作家出書也要分版權(quán)費給打字員嗎?
法院的二審的判決結(jié)果是如何?這位法國女士的堅持又是否合理?我們暫且不作討論。我想到的是,如果二人在玩老虎機前先簽下合同,談好中獎后如何分配,就不會出現(xiàn)今天的案件了。但又想,于這故事中有這樣先講好如何分的可能嗎?我想不太可能吧。又假設,換了你碰到一個經(jīng)常中獎的人,請這好運之人控機,你又會先講好得獎后如何分配嗎?我之前一文《打熊前先講好如何分》講的是企業(yè)利益的分配制度建設,而于這故事是意外之財?shù)募m紛,可比性并不強吧,但也包含此理的。
看了上述女方的上訴理據(jù),使我想起我在十多年于國內(nèi)的一件過案,本來是一宗貿(mào)易交易,二審高等法院把一審的判決否定了,把收入變成勞務費,使我的應得利益變了只有原來的二十分之一的故事,最后我還啟動了最高法院的審判監(jiān)督程序來處理的糾紛。我想,結(jié)合這經(jīng)歷,可考慮給控機的男人勞務費來判決,那這男的會服嗎?真的不知道了,我會留意這案件的后續(xù)發(fā)展的。
看完這故事,我覺得實在是:大千世界,無奇不有??!也正是這樣的世界,才給予我們豐富的養(yǎng)份!我們應該感謝這些臺上的表演者。